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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例在电脑上可以改吗 没出院之前病例能改吗

作者:包运豪栏目系统优化与维护 进行更新时间为2024-06-08 14:00:12目前已有0人已围观

文章介绍:一、外地看病老家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吗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一、外地看病老家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吗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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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3、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二、出生医学证明可以更改吗

1、《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2、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3、《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4、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5、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

6、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7、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8、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

9、《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三、异地看病住院可以报销吗

1、外地报销需要住院时您的主管医生给开具的诊断书、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单、病例复印件,同时住院后尽快和当地的新农合打招呼、进行信息登记。

2、异地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报销需要回参保地报销,如果是住院的话,带上你的相关手续(即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收费发票资料)回到参保地立即登记即可报销。

3、每个地区的新农合报销比例不同,需要根据住院地区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4、新农合经办机构接收后会仔细审核,如资料不全告知其需要补齐的资料内容,待完备后再交于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接收完备资料后如实进行录入、审核、结算补偿,并对省外就医的实行保底补偿。如本人不便回户籍地,可将齐全的资料寄与委托人代为办理。

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医保异地结算将分“三步走”。

区域之间,人口流动非常频繁,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求学、务工,这就要求相关的政策跟得上形势。许多城市的政策不利于人口流动,医保政策便是一例,因为难以异地结算。这次长三角地区实行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措施,是对医保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对方便群众就医和人口流动非常有利。

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以解除异地就近就医无法结算的难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人到老年,有许多人随儿女离开原居住地,医保却无法迁入外地。于是许多地区就用办相关证明去异地就医的办法,报销一点医药费。

但报销时还得回到原所属地,耗时费力,很不方便。因此,尽快推行医保异地结算制度,是得民心之举。只要管理部门想着老百姓,任何有利于群众的办法都能够推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保异地结算

四、病人已出院,门诊病历还能修改吗

1、住院记录和门诊病历是对患者负责的,同时它具有证明的作用,医生或者个人伪造病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2、篡改医院病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参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4、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参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6、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8、(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9、(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

10、(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11、(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12、(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13、(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14、(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15、(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16、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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